新闻公告
图书馆开放ipad借阅
发布日期:2015-04-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2015年4月3日起,图书馆对读者开放ipad借阅,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平板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使用、推广图书馆移动阅读服务,图书馆将提供平板电脑出借服务。为了确保外借服务的正常运行和效果,特制定如下规则:
    1、 服务对象:有图书馆借书权限的在册教师和全日制学生。
    2、 借阅手续:有外借需求的读者可在文艺书阅览室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或通过馆藏目录系统(OPAC)预约,预约保留1天。
    3、 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位读者每次限借阅一台,借期15天,不能续借。
    4、 借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节假日除外);寒暑假前15天停止外借和预约服务。
    5、 外借设备:平板电脑一台,随机配件一套(包括:保护套、充电器、数据线)。
    6、 逾期处理:永久停止借阅平板电脑的权限。
    7、 损坏与遗失赔偿:
        (1)借用人使用中发生故障和损坏,应尽快联系图书馆文艺书借阅室值班老师联系。人为造成的故障和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和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按遗失赔偿处理。
        (2) 借用人若遗失平板电脑,借用人需购置同品牌同配置的新品进行赔偿。如以现金赔偿,则以平板电脑的原购入价格赔偿,并缴纳10元加工费。
        (3)若逾期一周以上仍未归还,视为平板电脑遗失,借用人按遗失赔偿处理。
    8、 外借注意事项:
        (1)外借平板电脑时,请认真检查平板电脑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向借书处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及时更换。
        (2)使用平板电脑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规范要求操作,爱护平板电脑,使用和携带过程中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等。
        (3)尊重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
        (4)不装载有害平板电脑的程序,禁止刷机、越狱或Root,不装载违法和不健康的信息,不擅自修理平板电脑。
        (5)为保障信息传播安全,平板电脑归还时请借用人归还前删除自己的私人文件。
        (6)如发现因过度娱乐(玩游戏、看视频等)影响学习的情况,图书馆有权终止出借平板电脑。
        (7)平板电脑归还时,借用人和工作人员同时检查外观及软硬件,确认设备完整性后完成归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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