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自习室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11-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图书馆自习室是为我校读者提供自主学习的场所,属于图书馆的公共资源,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本着公平合理的使用原则,特制定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自习室使用规定。

1.自觉爱护自习室设备,请勿自行挪动阅览桌椅,或将桌椅携出室外,请勿在阅览桌椅及墙壁等处写字作画;

2.自觉保持室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杂物,请勿在室内吃食物,离开时请自行将桌椅清理干净并顺手摆好;

3.图书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

4.安全用电,请勿自带插座多用共用电压或多级分用电源;

5.自觉保持室内安静,自觉将手机设为震动状态,请注意在室内控制说话、走路的音量,请勿在室内或走道内聚众交谈,请勿在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

6.自觉保持一人一座,请勿用书包、书本、讲义等各种物品占用座位,请勿一人占据多个座位,自习座位随来随坐,人走座空;

因图书馆自习室没有专设老师进行管理,同时无法对占座行为进行准确定义,请自觉在长时间离座时将个人物品带走,严禁将个人物品留置于室内过夜,更严禁将馆藏书刊用于占座或留置于室内过夜。从201161日起,图书馆将定期清理留在室内(包括存包柜、窗台、走道等处)过夜的物品,清理的个人物品将被保存在二楼西侧新书阅览室,读者请凭学生证、借阅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前来登记,按规定在《公平合理使用图书馆自习室倡议书》上签名后认领个人物品,超过一个月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另行处理。占座名单图书馆将提交给学生处,按图书馆与学生处200511月共同制定的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占座记录将与学校各种评优活动挂钩。

7.图书馆自习室属于公共区域,图书馆不负责看护或保管读者的个人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走物随。如有遗失,图书馆尽可能帮助寻找,但恕不对遗失的个人物品负责。

本规定自201161日起生效,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平合理利用图书馆的公共资源。图书馆保留对违规读者进行公布姓名、单位等信息、停止书刊借阅权限、停止入馆权限、建议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取消评优评奖资格的处理权利。

 

 

 

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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