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使用图书馆馆藏图书占座的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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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图书馆研究决定,对以下学号的读者使用图书馆馆藏图书占座的行为做出停止借阅图书10天的处罚,第一次已经做出处罚的读者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进行追加处罚: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平合理利用图书馆的公共资源。图书馆将一如既往地治理占座的行为,并保留对屡次不改的读者进行公布姓名、单位等信息、延长停借期限、停止入馆权限、建议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取消评优评奖资格的处理权利。 图书馆 2011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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